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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管理中的“人情”与“人情味”

2014-10-02 01:29:01运营管理
某员工是校长的恩师,一次因天下雾,迟到了,办公室主任请示校长是否扣除当月“满勤奖”。校长说:“按制度办。”这让主任很为难,不扣,制度在那儿;扣,是校长恩师

某员工是校长的恩师,一次因天下雾,迟到了,办公室主任请示校长是否扣除当月“满勤奖”。

校长说:“按制度办。”这让主任很为难,不扣,制度在那儿;扣,是校长恩师,虽然有“按制度办”的“指示”,但校长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只有天知道。

主任到底“功力”深厚,找来这位老教师,说,当月满勤奖要扣了,校长有“指示”。

这位老教师很愤懑,说,我教了三十多年书就迟到了这么一回,扣几个钱是小事,丢不起这个人。主任明白了,到校长那儿“说情”,结果碰了一鼻子灰。

有人说校长坚持原则,是个敬畏制度的好校长,有人说,校长一点“人情”也不讲,既是他的恩师,又是一个即将退休的老教师,有人甚至说,中国本来就是个“人情社会”,看清了这一点,校长才能“混得久”。

过了一个多月,老教师退休了,校长摆家宴请恩师,几杯酒下肚,老教师无限感慨的说,你还蛮有“人情味”的嘛。校长说,工作上我是只讲“制度”不讲“人情”,但并不等于我没有“人情味”。这点都不能把握,也辜负了您当初的教诲。

一所学校,就是一个“小社会”,没有社会的功能,却有社会的复杂性,校长也不是孤家寡人,他总有同学、家人、亲戚、好友、师长在本单位。

这些人,尤其是民办学校,在事业初期,拼打在第一线,不计报酬,任劳任怨,事业鼎盛期,这些人容易摆资格,讲功劳,稍有不如意,就埋怨校长“不讲人情”。

校长迁就他们,无以面对亲手制定的制度,不迁就,“家里人”不依不饶。

在公办学校呢,校长照样要面对类似的情况,又因为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、百姓的复杂关系,加之我国“校长负责制”刚刚起步,处理起“人”来更是“人情”不断。

那么,在学校管理过程中,怎样才能做到既抛开“人情”坚持原则又能兼有“人情味”呢?

首先要树立自己“硬汉”形象,知识分子是容易计较的,一旦“计较”“得逞”后,还容易“得寸进尺”,封住“第一次”特别重要,校长也是知识分子,容易“心软”,尤其经不住“眼泪”的考验。

知识分子又是讲理的,只要我们讲明了道理,他们是能够配合的,即使暂时有些“想不通”,时间一久,一定能想通。

我们一些校长,总是在不同意见间徘徊,缺少应有的决策力,这本身就是在怀疑自己的制度。其实,对于制度的敬畏,是最浓的“人情味”。

有了“硬汉”做派还是不够的,一味“硬”,容易导致刚愎自用,所以校长还要懂得“变通”,管理的过程是“修己达人”,校长的管理是不断“修己”的过程。因此,校长要善于“变通”。

那位校长设家宴是一种人情味的变通,第二天还是雾天,让办公室通知老师们早点乘公交更是一种变通。

更为常见的、也是更高明的变通是对现行制度的变通,老教师是第一次迟到,按制度扣50,这个制度本身就有问题,不出现迟到大家都不说,一出现,要兑现了,发现“狠”了点,校长可以变通一下:第一次不扣,第二次10元……或许有人要说了,这不是朝令夕改嘛?

我敢说,这一改,没人反对,况且,中国式管理的特点从来就是人治与法治的结合,“制度是多数人讨论,少数人制定,由一个人完善”就是这个道理。

当然,校长的“人情味”还体现在制度本身,要制定出一部既具有约束性,又有灵活性的好制度。

要在具体条例上体现“人情味”,比如出勤中的“迟到”,第一次和第二次处罚应该不一样,第三次和第二次又不一样,三次以后,属“屡教不改”,加重处罚,理所当然。

像文前案例,老教师第一次迟到就是50元,下手“狠”了点,准确说,是制度缺少了点“人情味”,容易让执行者陷于少“人情味”的境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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